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消防安全及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ZDDBG237046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7〕1331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消防安全及 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5-03 |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西安地铁办,厅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安委办召开的省级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成员会议精神,以及省厅关于交通运输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及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气火灾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安排部署。岁末年初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交通运输任务繁忙,加之冬季天气的影响,诱发火灾事故的因素明显增加。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冬春季交通运输火灾防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分析当前消防安全及电气火灾可能出现的问题隐患,严格落实电气防火安全责任制,严密责任链条,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到位,责任明确,措施有力,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领域,强化隐患排查。认真落实《陕西省交通运输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突出重点领域和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临时住宿和办公场所、预制场、拌合场、加工场,以及收费、监控、机械设备等电气产品和电缆布设集中场所进行排查。公路铁路运营领域,对隧道电气设施及收费公路、运营铁路电气设备技术状况全面检查。营运车船领域,加强对营运车船日常技术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车辆电气设施,严格按照规定配备车船消防设施、应急救援设备,强化汽车客运站、公交场站、地铁站等交通运输场站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和清除各类火灾隐患。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结合行业实际,充分利用公交、地铁、客车车载视频、车站、高速公路显示屏等行业媒介,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播发电气火灾防范知识,将电气火灾防范纳入交通运输行业广大干部职工日常培训内容,提高安全用电意识和技能。
四、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成效。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及电气火灾治理纳入本行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安全生产巡查、综合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倒逼,层层传导压力,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重点监管,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电气防火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11月16日